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一:购物补充条款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,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,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。 1、 云南省主管部门对旅游商品严格管理,行程确认的购物店商品品质保障,同一类产品在云南省内不同商家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。 2、 购物活动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。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;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,请携带现金、银行卡、信用卡; 3、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非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协助退换; 4、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; 5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天气、罢工、政府行为等)或旅行社已尽合理安排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、交通堵塞、重大礼宾等),造成不能履行旅游合同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 6、 在旅游行程中,旅行社或导游可根据交通状况、天气原因、游客流量、时间等情况合理安排景区游览顺序。 二:自费、自理补充条款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沟通,就本次旅游的自费内容、自理项目充分了解,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。 1. 云南具有丰富的民族特色和美丽的自然风光,以下推荐的自费项目都是云南民族特色风光的精华所在。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,根据自己的喜好,自愿选择自费项目,相信云南的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; 自理项目是指为了方便游客游览及更好的游览景区,由景区提供的小交通(例如景区内的电瓶车、索道等)或健康用品,是在景区游览过程当中游客的自主选择。主体是景区与游客,旅行社不做任何推荐,与旅行社无任何利害关系; 2. 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,如达到自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,且在时间、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,旅行社予以安排。如因行程安排、天气、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,请您理解; 3. 自费项目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。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的,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。旅行社不会售卖此表格以外的任何自费项目,如果全体客人一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项目,请全团客人签字同意,导游方可安排; 4. 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,自费项目价格组成包含:门票、车费、导游和司机服务费、停车费、入城费、预定费等综合费用;如您同意参加,须在表格上勾选后书面签字确认。一旦发生纠纷,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,以保证您的权益; 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,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,导游将会进行预订,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,将无法退还您费用。 |